《出土文献》丨暨慧琳:汉代简帛重文例新释三则
汉代简帛重文例新释三则*
暨慧琳
厦门大学中文系
摘 要:本文对汉代出土文献中与重文号相关的几个案例进行了新的释读。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指出,马王堆帛书《九主》“则伪〓会〓不〓可〓得〓主〓矣”、睡虎地77号汉墓出土的伍子胥故事简“去此〓国〓者”两句中的重文皆当以“重文跳读”的方式来释读,《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》35号木牍的“侈致督邮某书信”中的“
关键词:简牍 帛书 重文
一
马王堆帛书《九主》有如下一段:
法君【18/369】执符以听,故自强之臣,莫【敢】伪会以当其君。佐者无徧职,有分守也。谓主【19/370】之命,佐主之明,并列百官之职者也。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〓会〓不〓可〓
带重文号的句子,帛书整理小组、凌襄、魏启鹏等皆读为“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会不可□主。伪会不可□主矣,则贱不事贵……”,魏启鹏并谓阙字可补为“当”或“欺”。[2]《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》根据郭永秉之说将阙字补为“得”,并把重文部分读为“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会不可得主。伪会不可得主矣,则贱不事贵”。[3]
从残文笔画来看,阙字补为“得”可从。[4]但关于整句的释读,本文认为,带重文号的文句当依“重文跳读”法读为“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会不可得主矣。伪会不可得主,则贱不事贵”。
所谓“重文跳读”,即不按照重文符号顺读,而根据文义、文例、语气等因素对重文部分文字进行跳读。
出土文献中的重文跳读现象最早由马王堆帛书整理小组指出。帛书《五行》第84/253行有:
信其体而后能相亲〓也而筑之爱也
帛书整理小组在注释中指出:“‘亲’字下重文号所重‘亲’字,似应跳过‘也’字与‘而筑之’连读,即读为‘而后能相亲也。亲而筑之……’。”[5]整理小组指出同样的用法还有帛书《五行》第88/257行:正行之直〓也而遂之迣也
此句当跳读为“正行之,直也。直而遂之,迣也”。[6]该句属于《五行》之“说”,与此对应的帛书《五行》“经”正作“中心辨焉而正行之,直也。直而逐<遂>【之】,迣也。”郭店本《五行》简33—34作“中心辨然而正行之,直也。直而遂之,也。”简本文句与帛书“经”文基本相同,只是个别用字不同。因此帛书整理小组的读法是可信的。刘信芳将这类例证归纳为“重文符跳读例”,[7]并指出马王堆帛书中还存在多处“重文跳读例”。如帛书《五行》第89/258行有:
又如帛书《五行》第57/226行:
差池者言不〓在〓嗺〓绖〓也然后能【至】哀
重文部分原释文读为“差池者言不在衰绖,不在衰绖也,然后能【至】哀。”[9]池田知久指出此句应读为“差池者,言不在衰绖也。不在衰绖,然后能至哀。”[10]以上这些都是马王堆帛书《五行》中的“重文跳读例”。除《五行》篇诸例之外,帛书《缪和》有:
妇德一人之为【不】可以又〓它〓矣凶【必】产焉
此句应读为“妇德,一人之为,【不】可以有它矣。有它,凶【必】产(生)焉”,[11]也属于“重文跳读例”。我们曾总结过,“重文跳读”一般发生在重文部分夹有“也”“矣”等虚词的情况下,重文号顺读还是跳读,必须结合文义、文例以及虚词的语法位置来判断。[12]《九主》此例与《五行》《缪和》诸例情况相同,“矣”也应是上句句末语气词。故《九主》“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〓会〓不〓可〓得〓主〓矣,则贱不事贵”应当读为“是故法君执符以职<听>,则伪会不可得主矣。伪会不可得主,则贱不事贵”。与此类似的句式如上博简《颜渊问于孔子》简10“孔子曰:德成则名至矣,名至必卑身”[13]《慎子·民杂》“不择其下,则易为下矣。易为下,则莫不容。”《说苑·敬慎》“此非忘之甚者也,忘之甚者忘其身。”皆可参证。
二
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了一批汉代简牍,包括质日简册、官府文书、私人簿籍、律典、算术、日书、书籍简等,其中部分书籍简可与传世文献对读。[14]
熊北生在《出土文献研究》第九辑上公布了一些与伍子胥有关的书籍简以及部分简(J095-J102)的彩色图版,其中简文有如下一段内容:
使者报于楚王。楚王知五子胥之必不入矣,于是【J135】
《越绝书·荆平王内传》有类似内容作:
使者还报荆平王。王知子胥不入也,杀子奢而并杀子尚。子胥闻之,即从横岭上大山,北望齐晋,谓其舍人曰:“去此邦堂堂,被山带河,其民重移。”于是乃南奔吴。至江上,见渔者,曰:“来,渡我。”
蔡伟最早将睡虎地汉简简文与《越绝书》对读,并指出根据汉简文字可知《越绝书》“此邦”二字下误脱重文号,《越绝书》原文当作:
去此〓邦〓(此邦,此邦)堂堂,被山带河,其民重移。[17]
其说可从。《越绝书》原脱重文号,故不易读通,今所见各校注本多句读为“去,此邦堂堂,被山带河……”,但对该句具体字词如何解释均无说法。[18]以睡虎地汉简与《越绝书》对读,可见两段故事重合度较高,一方面可以根据汉简将《越绝书》补全重文号后校正为“去此邦,此邦堂堂”;另一方面可以根据《越绝书》将简文残缺部分拟补为“堂堂”(或是音近、义近之字),即简文补写后可能是“去此〓国〓者【堂堂】”。再将简文与《越绝书》对比可知,除去“邦”“国”用字不同之外,简文仍多一“者”字,根据文义来看,当以有“者”字为佳,“者”在此表示“……的原因”。睡虎地汉简的“去此〓国〓者【堂堂】”句,若依重文号常规用法读为“去此国,此国者【堂堂】”,文辞颇不顺畅。本文认为此句当依“重文跳读例”读为“去此国者,此国堂堂”,意即“离开这个国家的原因,(是因为)这个国家气势盛大”。以下对这些问题试加分析。
出土文献数见遇重文号而跳读之例,这是重文符号使用、阅读的一种特殊方法,前文举证已详。由于睡虎地77号墓墓主去世时间约在文帝后元七年(前157年),[19]故这些简牍的写成时间应当在汉初甚至更早。也就是说,这批汉简很可能与马王堆帛书的时代相近,这个时期的出土文献里多次出现“重文跳读例”,应当不是偶然。
汉简“去此〓国〓者【堂堂】”句若以“重文跳读”的方式读为“去此国者,此国【堂堂】”,前句“去此国者”意为“离开这个国家的原因”,后句“此国【堂堂】”则是伍子胥所述的具体原因。古代汉语中,“者”有一类用法是用在复句的前分句句末以提示某一事实,后句则申说缘由。[20]如《庄子·秋水》:“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,拘于虚也;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,笃于时也;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,束于教也。”《韩非子·说林》:“上索我者,以我有美珠也。”《战国策·齐策一》:“吾妻之美我者,私我也。妾之美我者,畏我也。客之美我者,欲有求于我也。”诸例的句式以及“者”字的用法皆与“去此国者,此国【堂堂】”相同。
《越绝书》及简文的这段文字,讲述的是伍子胥在楚王杀其父兄之后逃亡、辗转而至吴国的事迹。《吕氏春秋·异宝》也有相关记载:
五员亡,荆急求之。登太行而望郑曰:“盖是国也,地险而民多知。其主,俗主也,不足与举。”去郑而之许,见许公而问所之。许公不应,东南向而唾。五员载拜受赐,曰:“知所之矣。”因如吴。过于荆,至江上,欲涉,见一丈人,刺小船,方将渔,从而请焉。
伍子胥“去郑而之许”至“因如吴”这段内容,睡虎地汉简简文和《越绝书》均未记载。除此之外,三种文献关于登太行而发感慨、欲涉江而遇渔者的记载基本相合。《越绝书》讲伍子胥离开齐晋的原因是“此邦堂堂,被山带河,其民重移”,《越绝书全译》引张宗祥《校注》认为这几句“盖言齐晋大国,其民难动,不能借以报仇之”,[21]大致可从。《吕氏春秋》更明确讲述了伍子胥离开郑国的原因是“地险而民多知”以及“其主俗主,不足与举”,这与《越绝书》的“此邦堂堂,被山带河,其民重移”基本一致,区别只在于“此国”或“是国”所指为郑国还是齐晋。《吕氏春秋》引出话题的句子“盖是国也”,也可以和简文的“去此国者”、《越绝书》的“去此邦”对应。合而观之,简文重文部分跳读为“去此国者,此国【堂堂】”比较合理。
反之,若按照重文顺序将简文顺读为“去此国,此国者【堂堂】”,“者”则是位于名词性成分之后的语助词,虽无实义但整句话连读不好解释。此外,文献多见“X国堂堂”或“堂堂X国”例,[22]目前仅见一例“X国者堂堂”或“堂堂X国者”,即《晏子春秋·景公置酒泰山四望而泣晏子谏》“寡人将去此堂堂国者而死乎”,似可与“此国者堂堂”合观。但《晏子春秋》此句在《文选》十三卷《秋兴赋》注中引作“奈何去此堂堂之国而死乎”,《太平御览》卷三百九十一、卷四百九十一作“寡人将去此堂堂国(而)死耶”,皆无“者”字。[23]黄以周认为《晏子春秋》“此堂堂国者”之“者”字衍,钱熙祚等辑《指海》本《晏子春秋》亦据《御览》删去“者”字。[24]从异文及文义来看,“寡人将去此堂堂国者而死乎”句的确应无“者”字。
综上,结合《越绝书》异文并根据出土文献中多见的“重文跳读例”,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的伍子胥故事简J100的“以登泰行之山而顾谓其舍人曰去此〓国〓者……”可拟补为“以登泰行之山,而顾谓其舍人曰:去此〓国〓者【堂堂】”,并依“重文跳读”法读为“以登泰行之山,而顾谓其舍人曰:去此国者,此国【堂堂】……”。
三
《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》35号木牍为一封“侈致督邮某书信”(图版见文末),整理者释文作:
客贱子侈顿首再拜
督邮侍前:别亭易迈忽尔,令缧磨年朔,
不复相见。勤领众职,起居官舍,遵贵皆迷。(正面)
安善欢喜,幸々甚々(幸甚)。推昔分别缧磨,不数承
之念,欲相从谈读(?)。客处空贫,无缘自前,言不有惭。
财自空祀,将命冀见,乃得公々(匆匆)。贱子习逸幺。惶恐顿首。(背面)[25]
材料公布后众多学者陆续对该木牍释文作了新的断句、释读,主要成果有:“亭”字改释为“鬲”,读为“隔”;“令”改释为“今”;“缧”改释为“
经过学者们的释读,木牍上的文字已基本释出,但其中原整理者释为“读(?)”之字,至今仍意见纷歧。该字字形作“
伊强将该字括读为“
该字无论是释为“读”还是释为“
本文认为陶说及张、李之说近是,但仍有不确。“
旧释皆将“
因此,比较“
注释
*本文为福建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(FJ2022C031)、厦门大学“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”(20720221041)阶段性成果,研究得到“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”实施计划“出土文献学科建设与中国古典学的当代转型”项目(G2607)的支持。
[1] 释文及行号皆依据湖南省博物馆 、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,裘锡圭主编:《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(肆)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4年,第98页。本文除讨论对象之外,出土简帛的释文基本从宽,并以“()”表示通行字或异体字,“【】”表示可据文例或文义补充的阙文,“<>”表示讹误字的正字,“
[2]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〔一〕》,北京:文物出版社,1980年,第30页;凌襄:《试论马王堆汉墓帛书〈伊尹·九主〉》,《文物》1974年第11期;魏启鹏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〈黄帝书〉笺证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04年,第259、262页。
[3] 湖南省博物馆 、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,裘锡圭主编:《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(四)》,第98、103页。
[4] 帛书中的“得”字形可参看刘钊主编, 郑健飞 、 李霜洁 、 程少轩协编:《马王堆汉墓简帛文字全编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20年,第226—230页。
[5]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〔壹〕》,第26页。
[6]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〔壹〕》,第26页。
[7] 刘信芳:《简帛五行解诂》,台北:艺文印书馆,2000年,第105页。
[8] 刘信芳:《简帛五行解诂》,第106页;池田知久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》,王启发译,北京:线装书局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,2005年,第281页。
[9] 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〔壹〕》,第19页。
[10] 池田知久:《马王堆汉墓帛书五行研究》,第192、195页。
[11] 参拙文:《先秦两汉典籍类出土文献特殊文例整理与研究》,博士学位论文,复旦大学,2021年,第278—280页;又拙作《简帛所见重文符特殊用法解读三则》,《中国典籍与文化》待刊。
[12]参拙文《先秦两汉典籍类出土文献特殊文例整理与研究》,第280页。
[13] “卑身”释读据复旦吉大古文字专业研究生联合读书会:《〈上博八·颜渊问于孔子〉校读》,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,2011年7月17日。
[14] 熊北生、陈伟、蔡丹:《湖北云梦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简牍概述》,《文物》2018年第3期。
[15] 熊北生:《云梦睡虎地77号西汉墓出土简牍的清理与编联》,《出土文献研究》第9辑,北京:中华书局,2010年,第37—41页。彩色图版见书前图版第3页。
[16]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、云梦县博物馆:《湖北云梦睡虎地M77发掘简报》,《江汉考古》2008年第4期。
[17] 蔡伟:《误字、衍文与用字习惯——出土简帛古书与传世古书校勘的几个专题研究》,博士学位论文,复旦大学,2015年,第64页;又见于其同名论著,新北:花木兰文化事业有限公司,2019年,第66页。
[18] 参看袁康、吴平辑录,乐祖谋点校:《越绝书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5年,第6页;张仲清校注:《越绝书校注》,北京:国家图书馆出版社,2009年,第24页;李步嘉校释:《越绝书校释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3年,第18页。
[19] 蔡丹、陈伟、熊北生:《睡虎地汉简中的质日简册》,《文物》2018年第3期。
[20]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:《古代汉语虚词词典》,北京:商务印书馆,1999年,第824页。
[21] 袁康、吴平辑录,俞纪东译注:《越绝书全译》,贵阳:贵州人民出版社,1996年,第16页。
[22] 如“以楚国堂堂之大”(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)、“则楚安得世世堂堂方数千里乎”(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)、“景公与晏子游于少海,登柏寝之台而还望其国,曰:‘美哉,泱泱乎,堂堂乎……’”(《韩非子·外储说上》),等等。
[23] 萧统编,李善注:《文选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6年,第587页;李昉等:《太平御览》卷三九一、四九一,北京:中华书局,1960年影印本,第1809页、第2247页。
[24] 参看吴则虞编著,吴受琚、俞震校补:《晏子春秋集释》(增订本),北京:国家图书馆出版社,2011年,第340页。
[25] 长沙市文物考古研究所、中国文物研究所编:《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》,北京:文物出版社,2006年,释文第88页。
[26] “鬲”“今”“
[27] 伊强:《读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〉札记》,《简帛》第6辑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1年,第402—403页;苏建洲:《利用清华简(一)字形考释楚简疑难字》,《楚文字论集》,台北: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,2011年,第433—437页。
[28] 杨芬:《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》,博士学位论文,武汉大学,2010年,第102页;伊强:《读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〉札记》,《简帛》第6辑,第404页。
[29] 刘玉环:《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〉释文商榷》,《简帛》第9辑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4年,第288—289页。
[30] “之”“
[31] 马怡:《读东牌楼汉简〈侈与督邮书〉》,《简帛研究 二〇〇五》,第179—180页。
[32] 杨芬:《出土秦汉书信汇校集注》,第103页;苏建洲:《利用清华简(一)字形考释楚简疑难字》,《楚文字论集》,第434页。
[33] 伊强:《读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〉札记》,《简帛》第6辑,第405页。
[34] 刘乐贤:《东牌楼汉简〈侈与督邮书〉补释》,张德芳主编:《甘肃省第二届简牍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2年,第565页。
[35] 陶曲勇:《读〈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〉札记两则》,《民俗典籍文字研究》第17辑,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6年,第189—193页。
[36] 李世持、张显成:《东牌楼汉简〈侈致督邮某书信〉考释二则》,《简帛研究 二〇一六(春夏卷)》,桂林: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16年,第265—272页。
[37] 焦循撰,沈文倬点校:《孟子正义》,北京:中华书局,2018年,第332页。
[38] 马承源主编:《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(三)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3年,第274页。
[39] 各家说法可参看尉侯凯:《〈仲弓〉集释》,简帛网,2017年9月3日。
[40] 程鹏万:《释〈仲弓〉第16简的“小人”》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6辑,北京:中华书局,2006年,第355页;又见氏著《简牍帛书格式研究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17年,第184页。
[41] 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、随州市博物馆:《随州文峰塔M1(曾侯與墓)、M2发掘简报》,《江汉考古》2014年第4期。
[42] 各家说法见于董珊文章及文后评论,参董珊:《随州文峰塔M1出土三种曾侯与编钟铭文考释》,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,2014年10月4日。
[43] 其说先后见于暮四郎:《随州文峰塔曾侯与编钟铭文初读》,简帛网简帛论坛,2014年9月17日;黄杰:《随州文峰塔曾侯与编钟铭文补释》,《中国文字》新42期,台北:艺文印书馆,2016年,第187—214页。
[44] 范说亦见于董珊《随州文峰塔M1出土三种曾侯与编钟铭文考释》文后评论,2014年10月6日。
原载《出土文献》2022年第4期,引用请据原文。本刊文章已收入“中国知网”,欢迎各位读者下载阅读。
排版丨陈陶然
审核丨王天骄